目暮警部召集部下开会,群策群力分析案情。
最后得到一个说得通的过程,那就是秘书新仓常章,惯犯平冈志郎,社长石本诚二,还有无业游民柴田健一,四人合伙做的局。
石本诚二社长的生意不好,粉饰账目被平冈志郎这个惯犯发现了,然后被勒索,却交不出钱。
新仓常章秘书和柴田健一也都欠惯犯平冈志郎的钱,于是就有人提议做了一个局。
这个人可能是惯犯平冈志郎,也可能是新仓常章秘书向平冈志郎提出的。
但最后肯定是三个人一起商量的,因为石本诚二社长是执行者,如果是平冈志郎逼他,他会反过来出卖平冈志郎。
同时,三个人合谋的话,可以达到互相牵制的目的。
如果要想灭口,必须得杀掉两个人。
而只有合谋,才能让整个事件,变成现在这样。
也就是,所有证据都指�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